温州网讯 提高学校保安人员待遇,教学楼、学生宿舍均要安装电视监控设备……昨天,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必须配保安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配齐配足保安人员。规模较大或有两个以上校(园)门出入,或内部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单独设立护卫小队,设队长一名,队员9~10名;规模较小,仅有一个校(园)门出入,且有围墙等物防、技防措施的学校,配备队员3~6名,设护卫值勤室,并设班长1名。实行24小时值勤,全年365天全时段管理;有寄宿师生的,晚上要安排至少两名以上队员巡逻。
保安待遇将提高
针对我市学校的保安人员流动性较强的问题,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的学校将提高保安人员待遇,除原来规定的保安工资标准为每月、每班(天)8小时工作,包干工资为1000元等待遇外,保安人员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含试用期),每人每月增加50元,连续工作四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以此按每人每月50元逐年递增。
重要地段装监控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电视监控设备的安装情况,如学校(幼儿园)正大门、主要通道、食堂膳食厅、学生宿舍(公寓)及出入口等地方要安装电视监控设备、消防设施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教学楼要安装电视监控设备、消防设施、报警设备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财务室、图书馆、档案室、广播电台、网络中心等必须安装电视监控设备、消防设施、报警设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和铁门、铁锁、铁栏等“三铁”设施。(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