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标价签上明明写着“促销商品”,促销价也已标出,付款时,收银员却仍按原价收钱。春节前后,类似的利用“促销”算计消费者的超市还不少。
2月21日,张先生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超市购买洗发水,他看见某品牌的洗发水正在做促销(原价28.5元/瓶,促销价是23.5元/瓶),觉得挺实惠,便买了一瓶。拿到小票后,谨慎的张先生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这瓶洗发水是按28.5元一瓶来结算的。张先生找超市理论,这家超市却硬说这种洗发水根本没在做促销。
事后,经工商人员检查发现,这种洗发水的标价签上确实有促销的字样,只是“促销”两个字的字体很小,而且写在标价签的角落。而标价签上的“原价”两字相对要大很多,位置也要显眼一些。在证据面前,该超市给张先生退了多收的5元。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从消费者近日投诉的情况来看,除了在“促销”、“原价”的字体大小上做文章外,还有的超市会在广告上打出一些促销产品的广告,但具体产品的标价签上却不标出这个产品的促销价,消费者一旦察觉被多收了钱,超市就会以“消费者未看清”或“收银员未把价格改过来”作为解释。 (记者 曾云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