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新叶
“全场一折起”、“清仓大甩卖”、“店面转让大削价”……曾几何时,街头的零售店“流行”起这样的促销口号,其中以服装店最为盛行。然而,许多消费者被“动听”的广告“拉”进商店之后不由大呼上当。
去年10月,鹿城工商分局西山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五马街“法国品牌PASACO巴沙奥”服装店在店堂内打出“亏本销售”、“紧急降价”、“100%清货”的广告,而这样的广告一打就是好几个月,不合常理。执法人员来到这家服装店进行检查发现,在店堂内销售的服装、皮具皮鞋的价格标签上,还打着“紧急降价”以及“原价”和“现价”等字样。并且,“原价”和“现价”差价甚大,如一款衬衫,标着原价为198元,现价为27元;一款夹克衫原价为498,现价则为97元;原价为2160元的皮包,现价只要397元。
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清货”“停产”全是虚构。该服装店店长杜某在接受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谈话时称,由于生意清淡,他们便策划了以“清货、停产”为事由的促销活动,在店堂里外用广告张贴发布“清货、停产”的消息,在商品的标价牌上标明原价、现价,使消费者认为有便宜可占,从而吸引消费者来购买。价格牌上标明的“原价”并没有依据,都是自己设想的,而发布的远远低于“原价”的“现价”并非亏本,进价还是要比“现价”低。
“全场×折起”的促销广告也具有极大的蒙骗性。日前,记者走进市区人民路几家打着此类促销旗号的服装店发现,所谓超低折扣的服装竟然是几件短袖T恤,而全场其他时令服装的价格,都要离广告上所称的价格高出甚多。
针对街头这样的促销广告众多的现象,市消费委副秘书长陈朝霞说,《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并且,促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商家的虚假促销行为不仅违反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更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保持理性的心态,不要被花哨的促销广告所蒙蔽。切记不要因为价格的“折扣”而让所购商品的质量也打了折扣。
记者手记: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商家对消费者玩起了心理战术,打出五花八门的虚假促销广告。这一方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必将损害商家自身的商业信誉,并会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对消费者而言,务必要保持理性的购物心理,多提防商家的虚假促销行为,毕竟“天上不会白白掉下馅饼”。 见习记者 林乃鹏 实习生 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