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盗贼落网后,受害人应积极向警方作证,此乃情理中事,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可永嘉瓯北的钱某夫妇却以死相威胁拒不作证,还要求警方放走犯罪嫌疑人,理由竟是为自己积点“德”。
据经办民警小陈介绍,去年9月18日下午,钱某家中遭窃,被盗走3.3万元现金及其他贵重财物。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江西籍男青年钟某,遂对其展开网上追捕。三个月后,钟某在湖州落网,并被押回永嘉。为进一步充实细化证据,民警再次来到钱某家取证,出乎意外的是,钱某夫妇不愿配合,拒绝录口供。更为荒唐的是,他们还恳求警方放了钟某,说是为了“积德”!最后竟以死相威胁民警不要再向他俩取证。经了解,原来案发后,钱某弟弟意外身亡,荒唐的他为防止“意外”再次降临,竟想到“放生”钟某,以此“积德避灾”。
有关人员说,法律明确规定,每个知道案情的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可对有作证义务却不履行的人,又没规定采取何种补救措施,从而存在法律空白。(李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