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农民工工资确实是个让人揪心的问题,政府现在越来越重视,清欠的力度越来越大,清欠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但政府也反对采用过激行为索要工资,这样难免会得不偿失。湖北男子田某就因为提着煤气罐上门催要工资,最终被判了刑。
田某原系永嘉县某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的工人,在该厂工作多年。2006年9月中旬,田某离开该厂。因多次催讨不到工资,2006年10月15日上午9时许,田某又到电子机械公司向负责人吕某讨要工资,吕某以正在开会为借口予以拒绝。田某便来到其暂住处拿来一瓶5千克装的媒气罐(内有约1.5千克煤气),然后一只手提着煤气罐一手拿着打火机,回到吕某的办公室再次向吕某讨要工资,当在场的员工吕甲上去劝阻时,田某便打开煤气罐阀门,手拿打火机威胁吕某结算工资。吕某见状便答应给其结算工资,稳住田某情绪后,吕甲上前将煤气罐夺下。
后经永嘉县瓯北镇专职消防队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吕某的办公室较密闭,当办公室空气中煤气浓度达到一定的量,到达临界点时,遇明火或电火花,有产生爆炸的可能。据悉,案发后电子机械公司已向田某的父亲清算了田某的工资。
2月8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