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信用卡都刷‘爆’了!”这是逢年过节时,经常会听到的形容大家购物热情高的一句话,快过年了,如果刚发的年终奖都不够你消费,那么本版就要提醒手持信用卡消费的市民,小心信用卡刷“爆”刷出“超限费”来。
某银行信用卡部的高先生告诉记者:“除了银行核准的信用卡刷卡信用额度外,一般银行还会给予客户小额超限的权利,这个额度会根据每一个用户的信用额度以及信用记录而定。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消费,银行将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超限费用。”
记者随后查看了一份某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协议》,在其有关“使用”的第六条规定中明确规定:甲方欠款超出乙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须按超出部分的5%支付“超限费”,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币种同欠款币种)。据悉,除了按比例收取“超限费”外,有的银行是按超额消费次数来计收的。
那么持卡人如何规避“超限费”呢?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刷卡消费一旦到达信用额度的上限一般便无法使用,发生“超限费”这种情况的几率还是比较低的,对于在新春消费比较多的持卡人,最好能学会记账消费,及时了解是否已经超出自己的信用额度。铄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