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2006年度消费维权突出贡献人物和消费维权突出贡献单位评选活动昨天正式启动,凡在全市范围内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及单位均可参选。本次活动由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
参加评选的维权事迹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完整,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消费者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其所反映的问题必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法律示范性和社会警示作用,对消费维权发展有现实或长远的影响。
此次评选将采取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自荐截止时间为2月9日,3月15日“3·15”现场活动将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如果你有想推荐的人,或者你想毛遂自荐,可向各县(市、区)消费委索取推荐(自荐)表,或登录www.wz315.org下载。推荐、自荐表报送所在地县(市、区)消费委,市直部门及市属企业、单位直接报温州市消费委秘书处,联系电话88527713或88507355。
记者 朱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