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于今天正式实施,加工贸易备案和已在执行中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将发生相关变动。
此次2007版税则调整了1600个本国8位税号,广泛涉及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木制品、贱金属及合金等,是最近10年来我国进出口税则调整最大的一次。近期,我市许多尚在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和已在执行中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的企业,到海关询问涉及本次税则调整该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海关提醒相关企业, 对商务主管部门已经审批、未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如涉及商品税号调整的,企业应根据2007年版税则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手册备案手续。对已在执行中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由于此次新税则调整税号较多,故设置了缓冲期。2007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因税则转换导致加工贸易手册项下商品编码发生变化的,对已在海关备案执行(已有通关记录)的加工贸易手册,企业可在未办理手册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在申报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但自2007年2月16日起,企业必须在手册主管地海关办理手册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通关手续。(记者 万小军 通讯员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