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府前街一辆宝马车“插队” 蒋文广/摄
温州网讯 昨日起,市交警支队在市级各大媒体上设立曝光台,对市区八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昨日,记者随交警,在市区人民路一带观察发现,不少司机开车仍“我行我素”,30分钟内逮到25辆“插队”车。
30分钟内逮到25辆“插队”车
昨天下午4时许,市区人民路一带车流显得拥挤起来。在市区人民路与府前街交叉口,一辆由西向东的小四轮为了抢绿灯,不顾前面缓慢行驶的车子,压双黄线驶入直行车道。无独有偶,在府前街,一辆由北至南的出租车本来在左转弯车道,随意“插队”至直行车道,造成后方车辆路阻。
类似上述的车辆还不在少数,在城开天桥上,交警用手中的摄像机在30分钟内就逮到25辆“插队”车,以出租车居多。交警称,“插队”最容易发生路阻与刮擦事故,这部分驾驶员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他人的利益。
交警用摄像机记录违法行为
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温州市区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明显增多,交通比平时显得更为拥挤,而一些机动车却在交通拥堵时违规行驶,使道路通行状况变得更加无序和混乱。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为缓解当前道路拥堵问题,交警部门特别对八类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媒体上进行曝光,目的是警示驾驶员朋友文明行车,实现“通行有序、停车有序”。
为了采集违法事实依据,交警特别准备了摄像机或数码相机记录这些违法行为。记录的信息回到单位后录入电脑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再把违法车辆在媒体上曝光。被曝光的当事人需携带驾驶证与行驶证到有关地点接受处罚。
据了解,每日大约在媒体曝光10辆车,隔日进行曝光,除了对车主、车牌、违法时间、地点、内容进行曝光外,公车还要特别注明其单位名称。 (记者 夏晓腊 通讯员 立新 吕彬)
八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罚款20元—200元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罚款20元—200元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罚款100元
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罚款100元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
6.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
7.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罚款100元
8.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罚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