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好多住宅的一楼车库都住了人或开起小店。 卢春雨 摄 |
温州网讯 小区车库住人或开店,影响了环境的整洁;居民楼里开起了公司,每天有陌生人上上下下,让人不得安宁。对于这些房产改变用途的行为,新实施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作了哪些明文规定?以后居民们如果因为他人改变房产用途而受到严重利益损害,该怎么办呢?
现状 车库住人 住宅商用
小区私人车库“不务正业”,停车用途变成了开店或住人。市区横河南新村18幢和25幢的底层,原为私人车库,一些车库前的卷门上还用油漆写着:“车库门前禁止停车。”这些车库每间大概10平方米,其中好多间却住着人,里面还搭起灶台,铺着床;有些则开起了糖果店或摩托修理店。
类似的现象,在我市其他一些小区也较普遍。市区吕浦花园16幢和17幢楼,楼底层的车库大部分改成了出租房。车库门口随处可见晾晒着的衣服,有的还摆放着水桶、拖把等居家用具,车库卷门被油烟熏得黑乎乎一片。在市区球山花园4、5、6和7幢楼,底层的车库也普遍住着人或开小店,如小卖部、美容店、衣服烫洗店等等。
市区南浦街道温迪社区,车库住人的情形也存在。温迪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洪兰透露,小区里共有十几间私人车库住着人。
此外,住宅楼里开办幼儿园、公司的现象,在市区一些小区或大厦里也比较普遍,上月,市区温迪路某私人幼儿园因煤气泄漏,差点酿成大祸。
问题 用途改变 麻烦不少
车库是为停车设计的,要是住人,遮风挡雨则还可以,但吃喝拉撒比较难以就地解决,于是住车库的人麻烦来了,车库周边居民也有麻烦了。
横河南新村吴女士说:“车库一点卫生和排污设施也没有,里边怎么可以住人。这些10来平方米的车库,有些住了好几个人,洗澡只能站在过道里,大小便只能任意倾倒进附近的河道。另外,在车库里烧菜做饭,也存在着火灾的隐患,搞得楼上居民忧心忡忡。”
温迪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洪兰说,居民也时常向居委会反映小区车库住人给住宅环境带来的影响,比如车库居民把衣服等晒到走廊等绿化带上,影响了小区的整体整洁;此外,车库居民的生活污水随地排放等等。
规定 有法可依 权益可保
新实施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物业新条例明确规定了小区房产须按照法定用途使用,也就是说车库出租为住房或开店,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那若存在房产改变用途的行为,该由哪个部门来管呢?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潘元平表示,小区房产改变用途由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批准,房管部门对小区房产改变用途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引导或督促业主按照房产原用途使用物业;小区居民如果由于他人改变房产用途而受到严重利益损害,可以向有批准权的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胡荣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