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文成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和原药剂科主任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药商款物11余万元和32余万元。日前,文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退还的受贿赃款11余万全部予以收缴;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2年,扣押在案的32余万元受贿赃款也全部予以收缴。
李某原系文成县政协副主席、文成县人民医院院长;被告人胡某,原文成县人民医院药事委员会副主任、药剂科主任。在该院药品采购、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而药商行贿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如“给其考上大学的儿子买飞机票”、“出国考察”、“地基款”、“拜年”、“感谢费”等。
药商们在院长、主任两大关键人物的“保驾护航”下,一路畅通无阻,将价值1300余万元的“问题”药品进入文成县人民医院,并销售出去。(吴祖坚 刘化章 胡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