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小病看门诊也可报销、城镇低保户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据悉,2007年鹿城区新农合将有新变化:城镇低保人员首次被列为参保对象;除大病住院报销外,小病看门诊也可当场报销;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
花小钱,买健康。经过两年多的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农民欢迎。鹿城区2007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每人每年53元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增加的27元由区政府承担8元,省、市财政承担9元,农民个人增加10元。即今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个人将出资30元。同时,该区首次把城镇低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凡户籍在鹿城区的城镇低保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该类人群的筹资标准主要由区财政提供70元补助,个人出资10元。据悉,鹿城区城镇低保人数大约为7000至8000人。已参加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有了保障,小额门诊看病也能报销。自2007年起,参合人员凡在鹿城区属21所乡镇街道卫生院及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就能享受门诊费用当场报销20%的报销待遇,且不限制报销次数。此外,住院起报线由原先的1000元改为300元。原先“分段计算,累计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改为按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即在区属医疗机构住院的起报线为300元,在省、市级医疗机构及市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报线为500元,封顶线均为3万元。(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