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区23家酒店在鹿城区餐饮协会的牵头下,决定从2007年元旦起联合“谢绝自带酒水”。昨天,温州市消费委、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反对这种做法。
市消费委秘书长蔡伟民说,酒店可以有自己服务经营方式,可以选择“不带酒水”的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可以带酒水”的酒店。这从表面上看,双方都有选择权,但是,现在是几十家酒店联合起来这么做,若是事态再发展下去,所有的酒店都“谢绝自带酒水”,那么消费者的依法享有的选择权就丧失了。
蔡秘书长还说,这些酒店的做法其实是落后、背时的,酒店应对酒水合理作价,使消费者不愿自带酒水。同时,既然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酒店就必须保证酒水的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等。今后,如果酒店经营者因此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查实属于剥夺、限制消费者权益的,市消费委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若是消费者去法院起诉的,全力支持消费者。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夏战说,《价格法》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作为餐饮协会,牵头干这种事是说不过去的,其行为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价格法》。该局将全力支持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夏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