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在银行的ATM机上取完钱后,把银行卡忘在了自动取款机里。一周后,这个马大哈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立刻挂失,但是卡里的钱少了2.7万元。警方昨日已经立案。
11月24日下午5点,家住瓯海瞿溪的梅先生,来到瓯海振瓯路工行瓯海支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取完钱后,梅先生转身离开,把卡忘在了取款机上。
12月1日,当梅先生再次来到银行,准备取钱时,才发现存有23.343万余元的银行卡没了。梅先生立刻挂失,并让银行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清单出来,清单显示这张银行卡竟在好几家银行使用过,并且在11月25日下午,被取出了2.7万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调取了所有发生交易的银行监控资料。昨天下午,记者在工行瓯海支行提供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在梅先生离开10秒后,一名30来岁、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拿着银行卡准备取钱,当其发现取款机里银行卡后,进行了一番操作,并将银行卡带走。两三分钟后,这名男子拿着这张卡,跑到对面的兴业银行,再次查看卡内金额后离开。
在警方提供的几份监控录像资料中,24日晚、25日白天,该男子独自或带着一女子,曾六次到在西山、新桥一带的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查看卡内金额。25日下午2点,另一名30来岁的男子持该卡在工行西山分理处取走了2.7万元。当时,同他一起的还有一名女子。监控显示,他将手中雨伞交给那女子后,独自进入大厅,经过10多分钟的等待,该男子顺利取得2.7万元存款,边走边将钱塞进衣服的内兜里。
警方分析,该男子可能是市区人,在景山一带工作,家住新桥一带。他多次查询确定金额后,让其亲属拿着该卡到银行取款。
在采访中,警方告诉记者,由于该男子不是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其拾得遗忘在取款机上的信用卡,并修改密码取出钱款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警方已掌握了该男子的图像资料,警方希望这名男子能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警方也希望认识这名男子的市民,拨打88619110电话与瓯海公安分局景山刑侦中队联系。(记者 杨慈 通讯员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