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手机一天收到二三十条广告短信,而且内容还是一模一样的,谁遇上这事儿都会觉得烦。昨天,市区李小姐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她一天收到了某化妆品的销售广告短信28条。
像这样狂轰滥炸式的广告短信,删都来不及删,李小姐感慨地说:“要是手机也能装个‘防火墙’,把这些垃圾信息都过滤掉就好了。”另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一个多星期前,我市某商场的开业广告短信也曾向他们进行“狂轰滥炸”。让他们感到郁闷的是,商家是从哪里弄到他们的电话号码的?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告短信的发布有多种形式。一种是利用短信群发器进行点对点的发送,一种是商家通过通信公司办理信息机、办公助理、农信通服务等,来进行信息群发。这些方式都可以覆盖指定号码段之间的所有手机用户,这就是为什么商家会“知道”手机用户的号码的原因。
将广告信息编辑成手机短信发送,具有到达率高、时效性强、费用低等优势,这种广告形式已越来越多地为商家所选择。但据了解,绝大多数商家采用这种方式发布广告,并没有针对性,而是“遍地撒网”,手机用户对此只能被动接受,烦不胜烦。
移动公司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提供的这些信息群发相关服务是为了方便商家与客户联系用的,是禁止纯粹进行广告信息发布的。如果出现一天之内收到几十条同样内容的广告短信,可能是系统软件出了问题。但是很多商家也会投机取巧,对于这种情况,公司也很无奈。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黄宇辉律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不可强制消费者接受某种商品和服务,广告短信随心所欲地发送给手机用户,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但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发布的广告短信影响了自己的手机使用,或者日常生活因此受到了骚扰,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要求商家停止对其发布广告短信。(见习记者 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