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温州一公司由于操作员失误,给一名来自湖北的打工者多发了2.2万元工资,而该打工者发现自己获得“横财”之后,就不辞而别回了老家。该公司迅速派人赶往湖北,在当地法院的支持下要回了这笔钱。日前,湖北利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邓某返还原告温州市龙湾区申红达卫生洁具有限公司资金2.2万元。
今年31岁的邓某是利川市忠路镇桂花村的农民,从今年5月开始,邓某在申红达公司打工,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参加了教育培训。6月份,由于该公司操作员工作失误,将邓某应得的当月工资2444元误写成了24444元,多出一位数字,致使邓某多获取工资2.2万元。邓某发现自己发了“横财”后,便离开公司返回利川。该公司察觉到失误后追到利川,劝邓某返还多领的工资,邓拒不返还,公司便将他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邓某取得原告给予的工资时,多支付的2.2万元资金无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原告要求返还,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记者 金俊 通讯员 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