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身穿协警服装,手拿对讲机、文件夹、便笺、圆珠笔等物品,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旦无牌无照就要将车辆扣留,你一定会以为这是交警在执法。那你就错了,贵州省仁怀市的陆成就利用人们这个心理,将自己全副武装起来后大模大样地上街“执法”,只不过,如果你的车辆真的被扣留了,那就有去无回了,日前,陆成因为敲诈勒索罪被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初,被告人陆成伙同刘强(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委托温州某鞋业有限公司保安队长符某购买了两套协警服,并向其借了一部对讲机。7月4日晚6时许,陆成伙同刘强在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天天好超市购买了文件夹、便笺、圆珠笔等物品。尔后,二人身穿协警服,携带对讲机、文件夹等作案工具,冒充警务人员在滨海园区明珠路与滨海一道路口拦扣无牌摩托车。被害人陈某、张某先后驾驶大绵羊摩托车经过该处,被陆成二人拦下。陆成二人以无牌无证为由扣留摩托车,拿走车钥匙,并让陈某、张某在文件夹的便笺上签名,以便次日到永中街道二号横街办理手续后领回摩托车。当陆成二人扣留张某的摩托车时,被路过的滨海派出所协警李某识破,刘强见势不妙逃走,陆成被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两辆摩托车被追回。经鉴定,两辆摩托车总价值为7114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欺诈勒索定罪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协警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