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8日,市区陈先生将宝马车开到市区某洗车场,交由洗车工清洗保养,车子却被人冒领了。昨天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由宝马车丢失引发的索赔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法庭主持调解,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洗车场赔偿失主41万元。
宝马不翼而飞
6月8日傍晚,陈先生将宝马车开到该洗车场,交给洗车工清洗便回了家。第二天中午,当他去取车时,却发现宝马车已经不见了。原来8日晚,就在洗车工洗好宝马车后不久,一名陌生男子来到该洗车场,自称是车主,并从洗车工那里拿了钥匙,将宝马车开走了。此事发生后,洗车场向鹿城警方报了案,但至目前,该案尚未侦破。经有关部门鉴定,该宝马车丢失时的价值为47万多元。
爱车在洗车场给“洗”没了,陈先生向洗车场提出了赔偿要求。面对宝马车已经丢失的事实,洗车场承认自己存在过错,负有一定责任。但他们提出,洗车场的职责是洗车,并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陈先生第二天中午才去取车,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由于陈先生一时没了车,出行不便,洗车场为此补偿给他1.5万元。不过,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还是发生了纠纷。最后,陈先生决定将该洗车场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诉请赔偿60万元。
双方达成和解
昨天庭审期间,原告方认为,将车交给洗车场洗车,属于承揽法律关系,洗车场洗丢了车,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方则认为,洗车业务不属于承揽合同,而是劳务关系,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没有及时取车,以致造成车辆丢失,已经严重违约并有重大过错。被告方还认为,洗车场收的是10元的洗车费,而要为此赔偿几十万元,显然有失公平。被告方强调,因为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各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查清相关事实后,审判人员当庭组织了调解,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洗车场所属公司赔偿陈先生41万元(不包括已经支付的1.5万元)。至于涉案宝马车,双方约定所有权转移归公司所有,车辆牌照号归陈先生所有。
事件引发思考
洗车场洗丢了宝马车的事件,也引发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市洗车行业的管理制度并不规范,存在漏洞。一般来说,交由洗车和洗好后取车时,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或发给什么凭证,洗车工只是凭着对车主面孔的记忆印象,只要取车人能报出车的牌照号和车型,就能将车开走。这无疑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以致发生了这起洗车场丢车案件。
该案发生后,也给所有的洗车场敲响了警钟。该洗车场亡羊补牢,作出了规定,凡是进场洗车和取车的,都要发给一个牌子,以杜绝冒领案件的再次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洗车场,发现一些洗车场的管理制度也已渐渐规范了起来。在市区黎明西路加油站旁的洗车场,记者探问一位姓余的洗车工:“温州有家洗车场洗丢了宝马车的事,你知道吗?”他很快回答“知道”。他还介绍说,以前,他们洗车场取车时也没什么凭证,此事发生后,他们已引以为戒,要求都要发牌并凭牌取车。(记者 吴庆生 通讯员 鹿法 包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