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废旧金属收购要着统一服装,流动收购还要“佩证”。鹿城区对辖区内3家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300多家废旧金属收购点,已全部实行“亮证式”管理。
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部门日前制订实施《关于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收购单位拆解废旧器材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部门将严查,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停业整顿或关闭的处罚。未经委托的经营收购单位如果收购铁路、电力等废旧专用器材,以及为盗窃、破坏专用设施提供收赃、销赃服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从破获案件所追缴赃物的价值中提取10%~20%给予经济奖励。
目前市区废旧金属收购人员数量多、身份复杂,管理难度日益增大,鹿城公安分局推出一系列监管举措:对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300多家合法收购点,统一其门面标识;废旧金属回收人员统一穿着草绿色马甲,外出流动收购时,需佩挂工作证件(证件贴有收购人员照片,注明收购人员姓名、单位等);统一收购运输车辆编号或标识,喷上统一车身颜色;统一收购人员资料登记和收购废旧金属登记,统一从业人员培训上岗,使其做到守法经营。鹿城公安分局还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到各企业和收购网点检查着装和证件等问题,规范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行为。 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