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游客外出旅游最反感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强行安排购物。明年1月1日,《浙江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实施后,这样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该《办法》还对导游索取小费和回扣以及未按要求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生安全事故作了处罚规定。
该《办法》明确规定,导游人员不准擅自改变旅游行程;不准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财物);不准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未经旅游者同意安排购物或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不准向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其他利益等。若违反这些“不准”,将受到相应处罚。
《办法》还规定,对旅游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导游人员要事先向旅游者说明或明确警示,并按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如果未按要求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未采取有效救护措施,也未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可处以其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