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身为银行经济护卫的20岁泰顺籍男子周某,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帮客户填单默记账号偷窥密码,然后网上盗取客户存款近7000元。日前,他被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至7月,周某在某银行温州双屿支行担任经济护卫。其间,一些储户对银行业务不熟悉,周某经常帮助这些储户填写单据,他借机记下了储户的账号,在储户输入密码时偷窥。随后,周某到市区一些网吧上网,通过网络利用储户账号和密码窃取存款。经查,他先后窃取5位储户存款,共计6640.74元。周某将所盗取的存款都用于购买游戏点卡。黄云峰 璐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