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他们竟然把过期的饮料卖给孩子,这不明显是故意害人吗?”读者陈先生昨天称,10岁儿子小陈购买一瓶果汁喝后肚痛不止,结果发现该果汁早已经过期了。
陈先生10岁的儿子放学回家后,就一直嚷着肚子疼,陈先生起先没太在意,后来见儿子很难受,就去药店买了几粒健胃消食片给儿子吃。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陈先生见儿子躺在床上,手按在肚子上都疼得起不来了,急忙把儿子送到卫生院进行医治,医生诊断是吃了不洁食物引起的急性肠胃炎症。陈先生的儿子接受近两天时间的治疗。
事后,陈先生询问儿子才知道,当天中午上学的时候,小陈在一家商店里面买了一瓶果汁饮料,喝了之后下午放学回到家,肚子就突然疼痛起来。昨天中午,陈先生带着儿子到这家商店里面确认后发现当时购买的是“小顽童”什锦果饮料,当陈先生提出索赔要求时遭到商家拒绝,并称小孩子的话不可当真。陈先生只好拨打消费维权热线向工商部门求助。
瓯海仙岩工商所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赶到,工商人员发现有几瓶“小顽童”果汁里面甚至都已经生出了一团团棉絮状的黑色杂质,并且这些饮料早在今年6月就已经到期了。工商人员马上责令该商家将3箱过期的饮料现场进行销毁,同时赔偿给陈先生医药费等。(李琳 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