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眼力健公司近日正式召回11种型号问题护理液,但温州不少消费者在肯定“眼力健”比SK-II的退货规则进步的同时,指出“眼力健”不应限制退货的次数和数量。
这次,“眼力健”发出公告称,消费者只限办理一次退货,每次最多可以退5瓶产品。于是,有消费者提出疑问,每个人的用量不同,或购买力不同,“眼力健”这种限次限量的做法是否合理?
记者随即拨打了该客服热线,接线人员解释,根据“眼力健”的调查,每位消费者每年正常的使用量是3到5瓶。按全能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液350ml装计算,此次召回的产品上市仅有4个多月。在此期间内,普通消费者正常的最高购买量不会超过5瓶。
我市消费委有关人士却认为,眼力健限次限量做法不合理。由于每个消费者使用量和消费能力不同,不排除购买5瓶或更多问题护理液的情况存在,而“眼力健”限定的瓶数,只是根据自己一方推断每位消费者一年的使用量,这是不合理的,根据《消法》规定,售出的商品存在问题,商家应无条件理赔,只要是这次召回的“问题”护理液,不管多少,应当全部理赔。
此外,也有律师对“眼力健”的另一条“用快件邮递不支付邮费”提出异议。有关律师称,虽然《消法》规定,退货时邮递方式均要采取普通的寄件方式,商家才能支付邮资,但“眼力健”对退货时间进行了限制,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特殊情况,应允许适当进行。(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