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减少警力损失,2007年1月1日起,我市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等一线民警将携带录音笔、催泪喷射器等装备处警执法,应对暴力抗法,规范执法,完善证据收集。
今年以来,我市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到90余起暴力抗法,其中不少民警因此受伤。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年来,暴力袭警、妨碍公务、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大量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不仅威胁普通民警的人身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如果民警在单独执法时,把执法对话录下来,投诉有凭证,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不实投诉,还可以监督民警公正执法。
为此,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警方将规范110现场取证及处警人员着装携装。派出所接处警民警除了带手铐外,还必须佩带数码相机、数码录音笔、催泪喷射剂、伸缩性警棍、对讲机(带肩麦)、多功能腰带(含背带)、执勤包(放现场取证笔记本、印泥等)。巡逻民警除“七件套”外,还需佩带枪支、弹夹。此外,刑警、交警也必须携带录音笔。
民警处警时,应预先录入处警时间、地点、警情类别、处警内容等,到达现场后同步录制调查访问、处置过程等情况。到现场后,要及时开展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收集证据、信息反馈以及登记相关目击证人等工作,录音与现场处置同步进行。(记者 杨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