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昨获悉,我市首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参加企业根据刚刚确定的《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自评申报。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考核内容覆盖工会作用发挥、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关系协调和生活文化建设等4个方面,包括企业工会建设、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调解、职工福利待遇、权利维护、后勤生活保障、业余文化生活等22个细部的内容都被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考核要求。其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企业职工的参保率以及工资发放情况是考核的重点。根据《考核标准》,企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实行一票否决: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此次参加“创建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不少于70%,明年4月至5月期间将评选出我市第一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文明单位(企业)、诚信企业、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以及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省模范集体和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陈里雅 王贤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