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瓯海一家商店竟以消费者多次向工商部门投诉,致使其名誉受损为由,将消费者的手机扣留,并称只有在支付200元“名誉损失费”后手机才能被取回。这是消费者林先生近日的遭遇。
林先生的手机是今年9月份刚刚购买的,在买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手机接连出现了三次故障。每次林先生拿到店里要求维修时,商家都以故障系人为损坏为由不予维修,后来都是在瓯海仙岩工商所及当地消委分会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才勉强同意进行维修。
不久前,手机第4次出现故障,林先生拿到店里要求维修时,商家这次爽快地答应在两三天内修好,并且通知林先生。然而都过去一个多星期,林先生仍然没有收到商家的回音,当他打电话过去催促时,商家竟然声称,林先生多次向工商部门投诉,给他商店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因此,手机已被他暂时扣留,林先生只有在支付“名誉损失费”之后才能取回手机。无奈之下,林先生只得再次向工商部门请求帮助。
仙岩工商所及当地消委分会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陪同林先生一起赶到了店里。最后,商家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向林先生表示了歉意,并愿意为林先生更换一只新的手机。(李琳 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