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壁发生渗漏令华昌商寓的这位住户苦不堪言。赵用 摄
温州网讯 房子住久了,难免会有破损,像房子漏水、墙面剥落、墙体开裂等问题困扰着不少住户。房子出现了问题就要维修,可这房屋维修是件挺麻烦的事,牵涉到维修时间、费用承担等问题,为此犯难的市民不在少数。前几天,市区的沈先生就给“党报热线”打来了电话。
房子漏水想维修该怎么办
家住市区华昌商寓的沈先生,说他们小区好几栋房子顶层都漏水,有些住户自己掏钱修了几次,可没过多久又开始漏了。现在他们几个住户想好好把房子修修。
沈先生说,小区里的房子是1998年交付的,到现在,几乎每栋房子都有过修修补补,几栋楼顶层的住户更被漏水的问题所困扰。沈先生家就住在顶楼,当然“受灾”最严重。他家的墙角没有一个干净的,都布满水迹,有些地方被水泡久了泛起绿来。沈先生原本发动小区的住户们集体维修,可维修的钱不知道该怎么分摊?另外,他也听说有“专项维修资金”能用来修房子,可小区好几年没有物业公司,这钱在哪?又该怎么申请呢?
用维修资金需2/3业主同意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潘元平给出了解答。专项维修资金原本就是为了小区共用部位、设施等维修和改造之用。《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按幢核算、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华昌商寓的特殊情况,潘元平先打开电脑查询该小区是否有专项维修资金,在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栏输入“华昌商寓”后,显示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有114666元。潘元平说,只要沈先生等业主提出维修方案和预算,并通过华昌商寓2/3以上业主同意后,到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就可以了。
保修期前后费用承担不同
讲到房屋维修,根据房屋交付的时间,在维修费用承担和程序上各有不同。
在保修期内的房屋,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验收前,应当一次性向所在地县级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保修金,存入指定银行,作为物业维修费用保证。”在保修期内房屋出现破损,业主应找开发商协商维修方案。如果出现找不到开发商或者开发商拒绝维修的情况,业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要求动用开发商交纳的保修金进行维修。
如果超出了保修期限,维修公用部位、共用设施可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了。申请物业维修资金,大概有4个步骤。
一是先查询小区有否专项维修资金以及资金的数额。可以上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网站www.wzwyzj.com进行查询,或者到位于市区小南路农行大厦21楼的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接着,要制定维修方案,写申请划拨资金的报告并作出维修预算。
第三步,要取得所在小区2/3以上业主对维修方案及预算的同意。
最后,将维修方案交到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按规定,中心将先付维修预算一半的款项,到维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才会再支付另外一半。如果小区里有物业公司的话,这些烦琐的手续就可以由物业公司代劳了。记者 卓文俊

▲墙壁发生渗漏的这位住户掏腰包修补屋顶堵漏。赵用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