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使年糕存放时间更长、色泽更好,3名年糕制造者分别在所生产、销售的年糕中加入硼砂、硫酸等有毒物质。近日,市中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该3人作出一审判决,三名当事人黄某、陈某和叶某分别判处一年到二年的有期徒刑。
今年2月份以来,黄某和陈某夫妇在虹桥镇一出租房内生产年糕。为了使年糕的色泽更好,存放时间更长,黄某夫妇在大米中加入硼砂,再制成年糕。事后,黄某夫妇将年糕运到虹桥镇金沙路菜场销售。被查获后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测,年糕中含有二氧化硫0.039g/kg。
与黄某夫妇一样,去年4月,福溪乡的叶某为延长年糕保质期,将销售不出去的年糕放入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纳溶液中浸泡,再运到市场销售。当年11月18日,叶某在柳市镇前街中心菜市场被乐清柳市工商分局查获1600公斤添加剂年糕,经温州市计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抽样检测含有二氧化硫有害物质。(叶傲蕾 肖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