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平阳妇女黄某打着做香烟生意的幌子,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在1个月内,骗取1000余万元巨款。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无期徒刑。
2004年3月初,黄某找到邻居徐某,声称自己在做中华香烟生意,想让其一起搭股经营,并许以高额分红。抱着尝试心理,徐某第一次借给黄某30万元。没想到,没过5天,黄某就连本带利还给徐某35万元。
徐某对黄某深信不疑,还积极引见张某等朋友借钱给黄某。就这样,到2004年4月13日,黄某共从张某、徐某等20余人手中骗走1000多万元。
2004年4月16日,黄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借口,没有兑现其许诺的分红。几天后,黄某便神秘失踪。此时,受害人张某等人才意识到被骗了。2005年4月,黄某在甘肃兰州被警方抓获归案。黄某供认,其实她只是做小烟摊生意而已。(通讯员 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