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年底前将对“品牌强市”、“质量立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组织进行奖励和表彰。即日起,今年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等国家级、省级质量与品牌奖的企业,可在本月25日前到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市政府经批准后将根据不同级别分别给予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我市财政部门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门用于质量与品牌奖励。如首次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守信用、重合同”企业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另外,对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或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对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组长)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支持企业或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对国际标准的参与起草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者,也分别按规定予以奖励。(记者 肖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