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辆正在瓯海货运市场装载货物的大货车上的桶装化学品没写明产品品名,事主还提供了非危险品的鉴定书,11月8日,市公管处稽查二大队的稽查人员识破了假象,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11月8日上午10时许,稽查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瓯海货运市场内有一辆大货车正准备运输可疑桶装货物。稽查人员立即来到现场,发现该车共载有56桶9吨货物,铁桶上没有标明产品品名。稽查人员正在调查时,车主主动提供了一张浙江某涂料公司的危险化学品鉴定书(鉴定为非危险品),他的这一行为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怀疑。经多方调查取证和政策攻心,最终车主承认铁桶内的化学物品为聚氨酯树脂,属国家三类易燃危险化学品。他是为了逃避处罚,才故意不在铁桶上标明产品品名,以期蒙混过关。经查实该车驾驶员刘某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潘建勇 周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