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机械制造、冶金、玻璃制造、塑料制品、印刷、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礼品文具制造、医药制造、化工、能源等产业将成为苍南鼓励类发展产业。这是日前该县新出炉的《苍南县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的。
苍南为了全面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建立新型工业体系,制定了《苍南县产业导向目录(2006年本)》。该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限制类为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淘汰类为在规定时间内须淘汰并禁止的产业、工艺及产品。禁止类为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禁止类项目一律不得新上、转移、生产、销售,对原有的生产能力要通过各种手段禁止生产。
鼓励类则是当前苍南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的资金投向,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主要依据。县政府要求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依据《目录》采取相应措施,对符合《目录》的投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选择《目录》内有利于形成区域比较优势的领域重点发展。
列入禁止类的工艺和产品新建、扩建项目,各单位不得引进实施,计划部门不得予以立项,工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不得提交各级办公会议,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和其他专题协调会议讨论,县内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列入禁止类的在建项目,必须无条件停工,能够整改的予以整改,无法整改的一律终止建设,由引进、审批单位负责善后。使用禁止类工艺或生产禁止类产品的生产单位必须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设备、停止生产销售禁止类产品。列入限制类工艺、产品的新建、扩建项目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从严把关,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实施。列入淘汰类的工艺、产品的新建、扩建、在建项目参照禁止类规定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必须全面统计、切实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转产和实施技术改造。
据介绍,国家、浙江省、温州市产业导向目录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自动列入本《目录》。 (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