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贫困又带伤的务工者起诉追讨116元工资,但是他不知道即使胜诉他还要付好几百元的诉讼费。泰顺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对该案件进行特殊处理——诉前调解,既帮他讨回了工资,又免去了几百元诉讼费。
今年50岁的吴光仓来自福建,为生计来泰顺打零工。吴光仓称,今年5月初,他受雇泰顺人齐某的柴厂做工。6月20日,吴光仓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摔倒,把脚扭伤了不能继续干活。于是他要求结算工资,但遭到老板齐某的拒绝。之后他去过多家部门投诉,拿到了一部分工资,但还有116元工资,齐某就是不给,无奈之下,他只好到泰顺法院起诉。
不懂法律的吴光仓不知道他的诉讼费就要250元,即使他胜诉,讨回来的工资也还不够支付诉讼费的。另外,他投入诉讼的时间、精力也将不可估计。
另外,立案庭的法官还发现吴光仓起诉根本没有证据,情况对他非常不利,但考虑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问题打不起官司”的三项承诺,决定让法官花力气去帮忙诉前调解。
立案庭的法官开始找双方做思想工作,说明利弊,最后成功将案件调解。近日,吴光仓没有花一分钱诉讼费就拿到了100元。(记者 孟鹏 通讯员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