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现场。汪文 摄
这是一次特殊的审判。
与一般法台高置、被告人站立于囚笼之中的庭审不同,审判借用了一间普通会议室的椭圆形会议桌作为审判台,法官坐在椭圆形桌子的一头,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母亲分坐桌子两边,未成年疑犯则坐在桌子的另一头。如果不是法官背后庄严的国徽和桌上设置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标牌,这次“圆桌审判”的气氛更像一次家庭会议。
昨天,在永嘉法院刑庭,记者在征得法院和未成年疑犯家长的同意后,目睹了该院首次尝试的这一起特殊审判。
“圆桌审判”如家庭会议
17岁的被告小东(化名)是一名学生,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小东一年前和一个同伴一起殴打了被害人,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顾自返回外地的学校。直到今年8月份听说同伴被提起公诉,才赶回永嘉投案自首。
庭审中,主审法官陈丹丹以谈心的方式审案,令整个庭审保持了一种既严肃、庄严又相对宽松、平缓的气氛。
由于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小东也主动配合认罪,庭审没有在法庭调查阶段停留过多的时间,而是将重点放在查明犯罪原因、挖掘犯罪根源上。审判长陈丹丹特别设置了一个教育阶段:在辩论阶段之后,由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向小东充分阐明了他的违法行为给案件涉及的三个青少年整个人生、三个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为小东特别留出了陈述自我认识的时间。
法官语气诚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小东也畅所欲言,他坦白地说:“我现在非常非常后悔,当时真是太冲动了,只想着要打他一顿出出气,完全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再也不会这么冲动,再也不跟人动手打架了。”
在庭审合议时,小东告诉记者,等待判决结果令他感到紧张,但这次的庭审气氛又让他不觉得那么紧张。“我没想到可以和妈妈一起坐在这儿,法官也没有高高在上,一直很和气。等着开庭的时候觉得压力很大,快透不过气来了,一坐下来就觉得一下子轻松了很多。”小东的妈妈也很是感激,一个劲地说没想到法官对孩子这么宽容,让孩子的心理负担减轻了不少。
严肃执法和教育感化
“挽救和感化,不需要等到监狱里,从法院的审判就应该做起。少年犯在心智、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的可塑性都较强,对这些孩子不好好挽救,今后有可能重新犯罪。”陈丹丹告诉记者,“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的,外地一些法院都进行过成功的尝试。
近年来,犯罪的低龄化一直是困扰法律界人士的一个问题。“圆桌审判”有利于贯彻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适用于一般可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未成年被告人,且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平时表现良好的未成年被告人。
陈丹丹解释说,在普通刑事审判的法庭阵形中,心理尚不成熟的未成年被告面对威严的法庭,往往会因为紧张、恐惧而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真实案情,客观上阻碍了法庭查明犯罪事实。普通审判模式的法庭气氛过于紧张、僵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效果。圆桌式审理,虽然只是法庭席位之间距离、高矮层次的改变,蕴涵的却是司法的人文关怀。这种法庭设计有利于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与抵触心理,也向未成年疑犯传递着社会没有歧视和抛弃他们的讯息,为今后的改造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
“我希望在审判桌前,不但能看到罪犯低头认罪,也能看到悔恨的眼泪,看到亲情的感召,看到社会的关爱。”陈丹丹这位年轻的女法官轻抚着法官袍上的国徽,神色凝重地说,“我审理过不少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看到他们站在囚笼似的被告席上,稚嫩的脸上满是惶恐不安,心里很不是滋味。”
巧的是,昨天参加审理小东案件的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是曾经站在讲台上从事过多年教育工作的老师。为小东提供法律援助的卢笔松律师说:“我觉得这种审理形式非常人性化,对这个孩子今后成长过程中的自我评价有好处。”公诉人邵汹涌也有着相似的意见:“相对平和的审理形式能让未成年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社会力量对他进行挽救的努力,可以令他在今后强大的社会竞争压力之下,不要觉得自己一步没走好就自我放弃了。”
记者手记
用宽容爱心去感化
看到小东在审判桌前坐下时长长吐出一口气的样子,心不由得软了一下。这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这只是一时失足、后悔莫及的孩子。在他面前,还有着长长的人生道路等待着他去规划。这次的经历会不会在他心中留下阴影,会不会成为将来放弃自己的原因和理由?除了他自己的努力之外,社会的宽容和关爱从某种意义上说起着决定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通过审判来寻求正义得以伸张的“庄严”和“肃穆”,习惯于通过神圣的司法仪式和法庭规则来达到威慑的目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教育也是法律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毫无疑问,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挽救,良好的司法环境不可或缺。
近年来“暂缓起诉”、“社区服务令”等新的司法实践在各地实施,前段时间,本报也报道了“异地籍青少年犯罪帮教方式”在温州的成功实施,这些措施无疑都在法律的威严中注入了人文关怀的温暖。
记者昨天目睹的“圆桌审判”弥补了法庭严肃有余、关怀不足的弱点,有利于感化犯罪的青少年,使其重新回归社会。我们期待着,“圆桌审判”能够带来制度创新的契机,在仪式化基础上,建立起一套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审判模式。(记者 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