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到2008年,苍南实现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2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0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这是日前我县提出的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的新目标任务。
苍南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资源、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加快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网吧等10种行业经营者外,该县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苍南在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的同时,鼓励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就业。
该县还专门就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出台实施意见,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列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并及时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使用和管理。意见指出,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我县农村转移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管理和服务。要积极促进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当地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要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营造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