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包某的“高官干妈”并没有帮上她忙。昨天,泰顺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官干女儿”包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同伙谢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泰顺泗溪妇女包某,在为自己被拐卖的女儿上访讨公道的时候,遇到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中央领导,在他的签字帮忙下得以母女团圆,这位领导还与包某合影。谁知道包某将此合影高挂在家中,到处吹嘘说该中央领导是她的干妈,并因此成了泰顺县泗溪镇一带老百姓眼中的“女能人”,名声还传到福建地区。
后来,包某就开始利用这张合影当道具,以能“走通关系”把被劳教或涉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释放、从轻处罚等为由,与同伙谢某共骗得人民币197500元。 记者 孟鹏 通讯员 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