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做生意诚信为本,吹牛的本就算不上好商家,离谱的是还把牛吹到了工商头上来了。日前,鹿城工商分局洪殿工商所根据线索,对市区某贸易公司进行虚假宣传一案进行了查处。
在现场,工商部门检查时发现,在其门口显眼处,摆放着一个标称“鹿城区工商分局”于“2006年5月”颁发的“温州市2005年度工商企业信用AA级单位”牌匾。在外人看来可能这牌匾还像模像样的,但在工商检查人员眼里却格外别扭。“鹿城区工商分局”怎会颁发“温州市工商企业信用单位”?而且区工商局正规的全称也该是“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工商部门就此进行了调查。根据登记资料,这家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小饰品、工艺品、服装等日用品批发行业的公司,其信用评价等级仅为A级。
这块匾哪里来的呢?原来为了达到提高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该公司在2006年5月擅自委托他人制作这个“鹿城区工商分局”颁发的“温州市2005年度工商企业信用AA级单位”的荣誉牌匾。该公司将牌匾摆放办公场所不说,还把这个假荣誉牌匾制作成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上。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洪殿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评价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根据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偿债能力、赢利能力、发展能力、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社会贡献以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用状况等等内容进行评价。企业信用评价的等级分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七个级别。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对商家提供的荣誉要多加留意,以免受骗。(通讯员 王玲华 记者 卓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