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年来,乐清市人民法院乡镇基层法庭在家庭和邻里纠纷等民事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大力推行庭前调解程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乐清市人民法院在调研中发现,农村乡镇婚姻纠纷、相邻纠纷及人身损赔纠纷多,案件当事人大多为农民。法院于今年初开始在虹桥、柳市、大荆等3个基层法庭将庭前调解程序作为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突出“早、快”二字,尽最大可能化解各类矛盾,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按照有关规定,自受理案件当日至开庭审理之日,凡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并提出申请的,法庭随即安排调解。他们还制作了“庭前便民调解提示卡”,于立案时送达当事人,并由立案室负责作好庭前调解导诉工作。
实行庭前调解使得“案结事了”的案件大幅上升。今年8月,来乐清务工的重庆籍泥水工周某,在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不慎摔成重伤,周某将工地和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告上了法庭。在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将“庭前便民调解提示卡”送到当事人的手中,经过一番开导,双方同意调解,周某当即拿到了赔偿费。
据了解,到9月底,乐清基层法庭共审理案件980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案件519件,占结案总数的53%,且庭前调解结案的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受到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金新安 谷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