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丽萍带的孩子们在与记者告别时说:"叔叔,明天再来"
健全的儿童,即使被亲生父母遗弃,也有更多的机会得到家庭的温暖,会有家庭要求收养。但孤残儿童却不然,因为身有残疾,得到收养的机会微乎其微。而缺少家庭亲情的关怀,对他们将来的成长十分不利。为此,我市民政部门近年正在加大力度开展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工作,并在瑞安社会福利院开展试点,力求给孤残儿童一个完整的家。日前,记者走访了瑞安等地的几个家庭寄养点,了解孩子们的生活成长情况。
故事
“兔唇”女孩和谢奶奶
15岁的许艳丽是瑞安顺泰中学的初三学生。记者见到她时,她正在上体育课——一个身穿橙白T恤的小姑娘正在和同学们玩着篮球,开心地互相传递。远远望去,她似乎与常人无异,但走近才发现她的人中处有条深深的白痕——唇裂手术后留下的疤痕。
15年前,艳丽的亲生父母将襁褓中的她抛弃。由于孩子是“兔唇”,瑞安福利院接收后马上通过医疗途径对其进行治疗。之后又与顺泰乡的民政助理员联系,将她寄养在该乡谢阿婆家。
“奶奶对我很好!”艳丽早把谢阿婆一家当作自己的亲人。小时候,奶奶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把屎把尿。奶奶的儿女都在外面打工,平日里就祖孙俩相依为命。而艳丽上学读书的费用,都是由政府出资,每月还给艳丽一定的生活费以及给谢阿婆一些保姆费。
在顺泰乡,像艳丽这样的孤残儿童有100多名。据顺泰乡民政助理员林庆龙介绍,他们都是被父母遗弃的孤残儿童,通过民政部门寄养在顺泰乡44户家庭中。孩子们年纪大的十几岁,小的才刚满月。一般一户家庭寄养两三个孩子,基本上都是从小就跟着年迈的婆婆生活。
选择这些家庭时都是经过前期调查的,“人不好的,不给带孩子。”林庆龙说这些家长对孩子都是视如己出。记得有一位婆婆收养了一个脑瘫的孩子,孩子不能自己进食,甚至连咀嚼都有困难。那婆婆就把食物嚼碎了,嘴对嘴喂给孩子吃。“亲生孩子也不过如此吧!”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感慨到。
谭妈妈和她的十个孩子
谭丽萍是湖南人,今年34岁,她嫁到湖岭王家已经很多年了。虽然她只有一个14岁的独生女儿,但叫她妈妈的却不只一人,她还有十个“儿女”。
“我带孩子已经五六年了。当时我正好没什么事情做,在福利院工作的表姐就问我要不要带孩子。我这人很喜欢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答应下来了。”谭丽萍指着身边的黄衣和红衣女孩说,“她叫娇小,她叫颜如。她们是我最早带的两个孩子。”
之后,由于谭丽萍比较年轻,身体好,房子也宽敞,而且还受过相关培训。为此福利院把更多的孩子送到她家寄养,而她和孩子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带这些孩子,辛苦吧?”记者问。
“我对他们比对自己孩子还好,再辛苦也要好好照顾他们啊,都是苦命的娃啊!”谭丽萍说,前段时间她带的一个孩子被好心人抱走了,她还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虽然条件比较艰苦,三个孩子要挤一张床,但是孩子们却过得很开心。
在谭丽萍的招呼下,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从后院涌了出来,围着谭丽萍“妈妈!妈妈!”叫得很响。当记者拿出数码相机要给他们拍照时,孩子们开心不已,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配合记者。而后,争先恐后地围着记者看相机里的照片,一点都不怕陌生人。
但令人揪心的是,这些活泼好动、天真可爱的孩子,身体都不健全,有些是智力低下,有些是腿脚不便,有些是“兔唇”,有些视力有问题……他们也和艳丽一样,生下不久就被父母抛弃了。
试点
从保姆到家人
“这些孩子们的‘家长’,以前很多都在福利院里做过保姆。”一同前往的瑞安福利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福利院护理人员有限,以前都会请一些偏远乡村的妇女过来照顾孩子们的生活起居。日久天长,保姆和孩子们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农忙时,保姆还经常会把孩子带到乡下家中照看。
久而久之,福利院工作人员发现孩子们寄养在保姆家中未尝不是个好办法——既可以解决福利院院舍狭小等问题,而且更关键的是让孩子们真正体会到“家”的感觉。
对于这些保姆,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补贴,虽然不多,但对这些没有经济来源的农村妇女也是一笔收入。就这样,家庭寄养慢慢地在顺泰形成了规模,并与陶山、湖岭一并成为瑞安家庭寄养三个重要片区,寄养点达到80多户。
1998年,瑞安社会福利院作为我市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首个试点,开始开展家庭寄养工作。目前,该院有134个孤残儿童寄养在外,占了绝大部分,而在院生活的只有19人。
瑞安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董海锋告诉记者,由政府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责任的孤残儿童,每人每月可获得财政拨款300元,作为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费用。福利机构仍是被寄养孤残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为保障被寄养孩子的生活质量,除每月支付该家庭每个孩子50元的保姆费外,其他用品及教育、医疗等费用都由福利机构承担,工作人员还会定期到寄养家庭检查指导孩子的抚养状况。
福利机构毕竟不是“家”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得知,目前全市共有孤残儿童4146人,其中在政府福利机构生活的有503人,还有160多人由民政部门或福利机构以寄养的方式委托普通家庭照顾其生活。
以前,福利机构都是以集中养育的模式为主,这对于妥善安置孤残儿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践中看,机构养育慢慢暴露出孤残儿童成长中的弊端。
“孩子整天就是学校、福利院,两点一线,并不能体会到家的感觉,离社会也越来越远。”温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处有关专家说,“而在家庭中成长的孩子,他们将来就更容易融入社会。通俗地说,他们知道柴米油盐,知道人情世故,有兄弟姐妹和父母亲人。以后长大成人、谈婚论嫁,也有自己的亲友圈子。而这些,都是福利机构无法提供的。”
“福利院毕竟不是真正的‘家’,更多的是提供场所。很难给孩子们提供家庭的温暖,而家庭寄养解决了这个问题。”董海锋说。
目前,除瑞安外,鹿城、苍南也有少数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被寄养在家庭中。
期待
推广家庭寄养任重道远
虽然家庭寄养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据记者了解,还有许多地方有待改进。
瑞安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财政拨款少,而寄养家庭的条件也不低,目前寄养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少愿意从事寄养的家庭。而像顺泰乡,虽然形成规模,但是有些条件与要求还是有差距的。
像谭丽萍那样同时寄养十名残疾儿童的,多少还是会影响寄养质量。根据我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安置在每个寄养家庭的被寄养儿童不能超过3名。
为了更好地在全市推广家庭寄养,我市民政部门有关领导于上月特地深入瑞安顺泰乡和桐浦乡的6个寄养家庭点,专题调研瑞安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
在肯定“瑞安经验”的同时,还提出要瑞安进一步加强在外寄养儿童的管理,对设施设备要有所要求,要树立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理念,更好地开展孤残儿童的康复与特教工作。并指出对于16岁以上成年的孤残儿童,要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创造条件让他们学习技能,以便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为整个温州市的儿童福利工作提供工作经验。
据了解,我市民政部门下一步还将加大对孤残儿童扶持力度,规范家庭寄养的形式,甚至考虑将一些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经过培训转变成民间福利分支。一个为孤残儿童谋幸福的“蓝天计划”,也在酝酿之中。(记者 郑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