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学车不是儿戏,一定得通过正规渠道学车,否则出了事可就后悔莫及了。市区人林某拿单位的车在路上练开车技术,结果一紧张分不清油门车刹,撞死了人,赔了20多万元,还被瓯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05年12月23日下午,24岁的林某坐着单位驾驶员开的五菱七座面包车采购完后回单位。在快到单位的路上,没有驾驶证的林某向驾驶员要求让她练练车。由于这条路没什么人,加上林某是单位老板的侄女,司机答应了林某的要求。林某的单位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工业区,在单位大门口正好横着一条铁路。林某稳当地将车开到单位门口,踩油门过铁路。由于外行的林某油门踩太重,车子一下子冲进单位大院。紧张之下林某分不清油门车刹,只见车一路飞驶撞到单位院墙上。中途不但撞飞了2个花盆,还撞倒了单位里的工人毛某,后毛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林某于当晚10时许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后经双方和解,被告人林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毛某亲属经济损失共计20.7万元。
近日,瓯海法院审理了此案。鉴于林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记者 孟鹏 通讯员 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