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37岁的男子已有14年的“狱龄”,并且这个“纪录”还将继续增长。今天上午,江苏籍男子卞某又因涉嫌抢夺罪,被押上龙湾区人民法院受审。
22岁那年,他因犯抢夺、盗窃、诈骗罪被判20年,实际执行13年;35岁那年,他因犯抢劫罪,被判1年6个月。随着庭审的深入,惯犯卞某的牢狱人生渐渐浮出水面——1969年3月8日,卞某出生在江苏省金坛市某村。初中毕业,升学无望,卞家想让他学木匠。但卞某嫌累,拒学。
1986年,卞某考取了驾照。于是,卞某在江苏无锡开卡车跑运输。由于离家较远,又交了些“朋友”,吃喝玩乐,欠了“债务”。1989年4月23日晚,在南京火车站附近,卞某谎称要去接人,打的到句容县城,途中趁司机下车问路之际,他将车开走。尔后,卞某将车子卖了3万多元钱,用于抵债。此后,卞某贼胆越来越大了,或顺手牵羊,或骗取财物。
1990年12月24日,卞某被金坛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间,因减刑,实际执行13年。2003年10月10日被释放。
2004年6月份,卞某来到温务工,由于没有技术,只能打散工、干些苦力活。想不劳而获的卞某,又重操旧业。2005年3月3日晚,卞某带着一把仿真手枪,在市区新南站附近拦乘一辆出租车,准备伺机抢劫,结果被抓获。2005年4月20日,卞某因犯抢劫罪(未遂)被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7月6日,从牢里出来仅3天的卞某,又选择了犯罪这条路。当晚8时许,龙湾区永中街道一号横街某通信店灯火通明,卞某装作买手机的样子,在营业员将两只手机拿给他看时,趁营业员不备,拿起手机逃出店外。在店外,即被群众抓获。
今年9月22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卞某抢夺罪公诉至法院。
等待卞某的,又将是铁窗生涯。(袁寿省 张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