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程为杨嫦娥(右一)送去报销款。陈晨 毛新奇 摄
温州网讯 “才缴了30块,竟然有1000多块可以报销,真是没想到啊!”昨天,外来务工者杨嫦娥领到了鹿城区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的首笔医疗报销款,一脸欢喜。
今年7月1日,鹿城区率先在仰义、双屿两地的6家企业及鹿城市政园林系统的清洁工中进行鹿城区新温州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根据规定,该区新温州人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新温州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用人单位按参合人数每人缴费40元。凡在鹿城辖区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温州市区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参合后,即可在当年度的8月1日到次年的7月31日申请报销医疗费用。起报1000元,最高额可报3万元。
“打工的,赚得少,以前是生了病不敢看。”杨嫦娥说,她是鹿城区市政园林局驻江滨街道的清洁工,一个月前被查出患“子宫肌瘤、双输卵管积水”需要手术治疗。经治疗病是好了,但却花了七千多元的医药费。值得庆幸的是在她患病之前,用人单位为她投了新温州人合作医疗保险。昨天,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程为她送来了1086元的报销款。
据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办公室副主任孙方俊介绍,参合的“新温州人”在实施年度中变更工作单位的,其该年度的参合待遇仍可享受。报销年度结束时如合作医疗基金有较大结余,还可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资金用于发生特大额医疗费用二次医疗补助。(陈晨 毛新奇 郑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