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这些天来,瑞安市塘下镇的吴先生是喜忧交加。喜的是,去年4月29日被盗的一辆柳州五菱面包车终于有了下落;忧的是,要想领回车子就要向停车场交纳一笔数额不少的停车费。
20多天前,吴先生接到乐清柳市交警中队电话通知,他于去年4月29日被盗的一辆柳州五菱小型面包车,于去年5月25日被柳市公安部门查获,现停在柳市中心停车场,叫他尽快去认领。9月22日,吴先生前往柳市中心停车场领车,该停车场的有关人员要他交纳9600元的停车费后,才能领走车子。几经交涉,停车场负责人将停车费从9600元降到1000元。但吴先生觉得自己是受害者,这1000元不应该由他来出。
前天上午,记者与吴先生一起前往乐清柳市。一路上,吴先生直喊郁闷。他说,他的车被盗后,第二天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既然柳市公安部门去年5月查获了这辆车,为何直到今年9月才通知他领车。
柳市交警中队副队长施贻彬说,这辆车是柳市公安分局查获的,他们也是从今年8月底才知道有这么一辆车,上网比对后,立即通知车主前往认领。至于这辆车是什么时候停在柳市中心停车场的,他们不大清楚。随后,施贻彬打电话给停车场负责人胡宣理,叫他到交警中队处理此事。
对于此事,停车场负责人胡宣理也颇有怨言。他说,去年5月25日,柳市公安分局通知他们拖回这辆车,之后就一直没有下文。今年8月底,他们准备把这辆车上报交警队进行切割处理时,才发现这辆车原来是有主人的。胡宣理说,既然事情如此,他们可以不收停车费。随后,吴先生到柳市中心停车场领走了车子。
记者向温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咨询,他们的答复是:公安部门查获赃车,应及时上网比对,并尽快通知车主前来认领。(记者 周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