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宝洁公司突然发出撤柜通知,并且温州的SK-II专柜在发通知前就撤柜,害得我空跑一趟,应当支付交通费等,”苍南消费者苏先生投诉。
苏先生称,去年他购买了3000元的SK-II化妆品,一直未用。直至近日从媒体获悉,一些SK-II产品被检出含有禁用物质。于是在上周五,他特地向单位请假,带着SK-II化妆品、购物小票从苍南坐车赶至温州,却发现开太商场SK-II专柜已是人去架空,仅留下一纸暂停营业的声明。
“原先还说凭小票退货,几天前却突然撤柜,热线人员又是一问三不知,现在货退不了不说,浪费的车费都不知道怎么算?”苏先生气愤地说。
退货时,交通费到底由谁承担呢?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卓予拉称,根据《消法》规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害,在退货过程中,经营者除了支付退货款外,任何一位消费者所花费的路途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只要能提供相关凭证,均应由经营者负责酌情负担。
随后,记者拨打了宝洁公司的热线电话,接电话者说,目前新的退货流程公司还未通知。至于如何处理空跑一趟的退货者的车费等?接线员表示,目前公司无此通知,不好回答。
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也透露,我市SK-II专柜从本月22日起停止退货之后,他们也接到了数起消费者的投诉。目前已口头上督促该公司早日为消费者退货。至于退货过程中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方面的补助,应按《消法》规定,由经营商补助,毕竟这笔费用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黄笑丹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