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现年23岁的乐清男子林某,在4年时间里多次在家中盗窃,除盗窃家里的现金外,连洗衣机和铝合金窗户也不放过。日前,乐清市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2年以来,好逸恶劳的林某多次在自己家中盗窃,先后两次窃取其母亲包内的现金4400元。为了能让自己吃喝挥霍,林某还瞄上了家里的物品。他将家中的燃气热水器偷出去销赃,获赃款50元。今年上半年,林某先后将家里价值千余元的铝合金窗户和双筒洗衣机偷出去卖掉。对于林某的小偷小摸行为,其母亲多次劝说无效后,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连续多次盗窃作案,总价值超过5000元,已构成盗窃罪。吴祖坚 郑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