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没有任何证照,没有委托手续,平阳一个只有几十平方米的加工场竟敢生产“福娃”等奥运会吉祥物纪念品。日前,平阳县工商局万全工商所查获了这个黑窝点。
9月14日,该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阳县榆洋镇台头村一汽配厂内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厂内杂乱堆放着标有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纪念章433枚、吉祥物纪念章及金猪年纪念章模具9个、奥运会会徽640枚、吉祥物纪念纸袋100只、套装鉴定证书400张、标注有北京奥运会标识木盒57个(如左图)、标注“西藏成立四十周年纪念章”及“上海造币厂”字样的纸箱485个、标有“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字样的商品防伪标签识别特征说明书300张。
据了解,这批货物系该汽配厂负责人余某的女婿温某所有。今年以来,温某发现“福娃”等奥运会吉祥物纪念品市场上非常畅销,想趁机捞上一笔,在没有办理任何经营手续和合法委托证明的情况下,他利用其岳父汽配厂内一块仅几十平方米的空余场地,对外生产加工“福娃”等奥运会吉祥物纪念品,并将产品低价销往上海等地的礼品市场。自8月10日至被查获时止,温某已获取非法经营额8000余元。
国务院出台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的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工商部门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最高罚款额可达违法所得的5倍或直接处以5万元罚款。周小慧 陈永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