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火锅店没有免费筷子,要吃饭得先花1元钱买附带纸巾等一次性餐具的筷子。昨天,许小姐打来电话称,和朋友在市区“食在食惠”日式涮涮锅火锅店遭遇“霸王筷子”。
从去年开始,许小姐经常到新城“食在食惠”吃饭。当时,筷子和餐巾是分开包装,其中消毒筷子是免费,餐巾则每包收费一元。但昨天,她和朋友两人一起到该店吃火锅,刚坐下,服务员就递给了她们两套包括一次性筷子、湿巾、纸巾、牙签、一次性塑料薄膜手套的餐具包,也没说明这要收费。
等酒足饭饱结账时,该店则收取了她们两元钱的餐具包费用,账单上名目为“纸巾”。“以前筷子是免费使用的,餐巾不用可退还,可现在将筷子和餐巾捆绑在一起,意味着只要一用筷子,就得拆包付钱。”许小姐认为,该做法明显是强迫消费,因为吃饭总要用筷子,她感觉实在不实惠。
调查
昨天,记者来到这家火锅店。就座后,女服务员很热情地递上一张菜单,拿了一份餐具包放在桌子上,不说明是否要收费就走开了,而菜单、店内也无一处标着餐包要收费的提示。该套餐包外部则除标有“一人一锅,健康卫生”字样外,也并未注明是否收费。
“这个餐具包要收费吗?有免费的消毒筷吗?”记者问。“每包一元,没有免费的消毒筷。”女服务员回答很干脆,并称只要拆包就收费,店里也仅这种餐包,无其它筷子。
对于这种“捆绑销售”,不少用餐的市民认为不合理,提供筷子是餐馆义不容辞的责任。此外,也有人称,餐包除筷子外,其它大多东西,消费者如果不用,就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不利环境保护。
声音
平宇律师事务所杨安取律师认为,火锅店这种“捆绑销售”不合理,属强迫消费。即使用筷子要收费,也应该在用餐前明示收费餐具的价格。消费者不愿接受的,餐馆应提供免费餐具。
市消费委副秘书长陈朝霞称,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一般而言,消费者在餐馆用餐,餐馆有义务提供卫生的筷子。这种“捆绑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市经济学会一专家认为,“食在食惠”这种销售创意很新鲜,并且商家获取一定的利润也很正常,但是任何做法都要符合顾客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否则会适得其反。(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