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我市18家二级以上医院已加入省试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体系。这意味着在这些医院做过CT或核磁共振等检查的病人,在前往其他医院就诊时,先前检查结果可被认可,不需重复检查。
据了解,本次试行互认的医疗机构范围暂定为三级医院之间、同一地区二级医院之间,其中三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各级各类医院均认可,已取得省临检中心质量认证的医学独立检验中心(所)的医学检验结果也可被各医疗机构确认。同时,根据规定这次可被医疗单位互认的检验检查项目有30多项,其中医学检验类,包括生化类的血清总蛋白、白蛋白、肝功能检查、高密度脂蛋白检查等;免疫类的乙肝三系、前列腺特意性抗原等;临检类的骨髓检验和微生物类的血、尿、粪便常规检查及药敏等项目。医学影像检查,包括X光、CT、核磁共振、用放射性物质检查肿瘤等的核医学成像。
据介绍,检验检查结果可互认,但不代表医院不能向病人建议再次检查,而马上进入诊断。因为在互认项目中,有些病情因变化太快或检查项目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这些都可能影响疾病诊疗,因而医院仍可以提出重新检查要求。但在重新检查前,必须要向病人详细说明原因。
据悉,目前我市三级医院有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西医,市中医院,乐清市人民医院和瑞安市人民医院等8家;二级医院包括永嘉县人民医院、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平阳县人民医院、苍南县人民医院、文成县人民医院,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和泰顺县人民医院等10家。(记者 陈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