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许多人都会选择国庆长假出游。不过,如果你在旅游景点不小心买到一大堆假冒旅游纪念品,愉快的心情肯定会大打折扣。鹿城区消费委近期就受理了多起相关投诉。为此,鹿城区消费委发布消费警示:旅游时慎购纪念品。
一、根据实际需要购物,不盲目从流。二、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其中关于旅游购物的安排事项和行程;在旅游过程中遇到超出合同之外的购物活动,可以提出异议或拒绝参加。三、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商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四、慎重购买贵重金银饰品、玉制品,购买时应到正规的、专业的商店(场)购买,并仔细核对商品说明书,索要发票。五、在旅行社定点商店购物所发生的商品质量问题,并且有旅游合同行程约定的,可以先向旅行社反映,由旅行社与商店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执法部门投诉解决。(通讯员 王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