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打着做香烟生意、投资房地产的幌子,以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近几年来疯狂地实施集资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400多万元,虹桥、淡溪、乐成、四都等乡镇的直接受害者近20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26日,乐清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经过数月的艰苦侦查,成功破获这起特大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余某是清江镇人,早年外出打工并做过小生意。2002年上半年,余某谎称自己做香烟生意,向四都、乐成的几个朋友吹嘘,称自己在乐清、唐山等地都有业务,生意十分红火,若向其投资,每投资1万元每月可获得2000元的利润。面对巨额利润的诱惑,几个朋友都动了心,投资数万元给余某。刚开始的几个月,余某确实说到做到,按时将“利润”一分不少地付给朋友。如此一来,余某的“名气”大了,朋友介绍朋友,亲戚又介绍亲戚,人们竞相向其投资。短短的时间里,余某便建立起庞大的“生意圈”。虹桥一带的几个农村妇女,家境十分困难,但在“钱生钱”的发财梦的驱使下,她们不仅倾其多年积攒的血汗钱,还四处借钱向余某投资,可如今,美梦破灭,她们的钱已覆水难收。
两三年的时间里,余某大肆向他人集资,周旋在众多投资者之间,称自己做香烟生意;还称自己在投资蒲岐的围垦工程、做房地产生意;为了取得他人的信任,2004年4月,她还注册成立了一家“乐清市金球农业开发公司”。余某收拢资金,然后拆东墙补西墙地应付着。而她的投资者大多文化层次不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经不起高额利润的诱惑,一次又一次地将钱投资给余某。其中一名投资者向余某“投资”了200余万元。 (乐清日报 郑望喜 刘飞蝉)